近日,经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同意,太原市启动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工作。该市要求,2021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纳入辖区医联体范围的诊所不少于3家,并在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机制;鼓励上级医院医师到医联体内诊所执业,执业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该市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并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鼓励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3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的中医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中医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
该市明确,全职在诊所执业的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可纳入太原市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范围,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规定,侧重评价其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临床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鼓励各县(市、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诊所纳入可以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范围。诊所提供医疗服务的价格实行自主定价。对主动执行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并符合条件的诊所,支持按照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记者崔志芳)